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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坠箭”系非法狩猎 湖南打击新型环境犯罪

无人机

行业应用  2026-08-13 06:16:33

  中新社长沙8月12日电 (记者 傅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对外发布一起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的新型环境犯罪案件,两名被告人获刑并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5年4月至10月,被告人李某某、宁某某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多地山林,结伙使用无人机投射金属箭的方式非法狩猎十余次,猎捕小麂、野猪等野生动物售卖或食用。李某某还单独或伙同他人猎杀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1只,并使用无人机投射捕兽网猎捕华南兔、野鸡。小麂、华南兔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狩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宁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责令二人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据悉,2025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审结非法狩猎案件162件。“当前该类案件呈现犯罪手段智能化、专业化趋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丁恒芳称,部分犯罪分子购买无人机和箭头、箭杆组装成新型捕猎工具,甚至利用无人机热成像搜索、夜间巡查追踪野生动物,犯罪手段隐蔽精准,查处难度明显增加。

  此外,无人机“坠箭”方式射程广、杀伤力强,极易造成野生动物伤亡,且存在误伤民众风险。

  丁恒芳表示,下一步湖南法院将依法严惩利用枪支、无人机“坠箭”等危险性高、社会危害大的非法狩猎行为,对形成利益链条、团伙化作案者依法深挖上下游违法犯罪,并加强与公安、林业等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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