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网站-首页官方网站-首页

首页
产品中心
管理平台
六旋翼无人机
固定翼无人机
垂起无人机
智能无人机场
无人直升机
智能无人机指挥车
行业应用
应急救援
智慧安防
油气管线
核监测
农林环保
边境海防
方案定制
企业简介
媒体中心
社会责任
商务合作
加入我们
售后服务
产品维修
保险服务
技术服务
服务政策
联系我们

事关美征收无人机关税、欧盟对中企跨境调查,商务部回应来了

无人机

行业应用  2026-08-20 21:36:08

  记者 辛圆

  在周四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回应了包括美国对无人机加征关税、欧盟对中国企业实施跨境调查等热点问题。

  在回应有关美征收无人机关税的提问时,何亚东表示,商务部注意到美方对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232关税的决定。中方一贯认为,美方232措施是以“国家安全”为名实施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事实上,中国对美出口无人机主要应用于农业、设备巡检、影视娱乐等民用场景。

  何亚东表示,美方232措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对贸易伙伴实施差异化关税税率,歧视性对待中国相关产品,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扰乱全球无人机产供链合作秩序,进一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我们敦促美方立即撤销232相关关税措施。

  当地时间8月13日,美国白宫发表声明称,美国总统特朗普当日签署公告,以应对国家安全威胁为由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10%至100%的从价关税。

  公告规定,对具有高度敏感性的特定尺寸或特定功能无人机,以及此类无人机停靠站和某些关键组件,征收100%从价关税。该类别包括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公斤的无人机以及具备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对尺寸较小且不具备特定功能的某些无人机及其他无人机组件,征收25%从价关税。

  规定称,上述关税将于签署之日起21天后生效。对于非高度敏感的无人机组件,关税将于签署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此前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指出,100%的惩罚性关税远超常规安全管控所需的合理区间,本质是通过关税壁垒,压制中国无人机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性价比优势、挤占市场份额。美方通过关税使全球无人机产能、供应链向美国回流,鼓励外资赴美建厂,扶持本土无人机产业成长。国家安全是美方管控的法理外衣,产业保护才是核心目标。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有记者问:8月19日,中方就欧盟利用《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相关实体的跨境调查做法再次发布禁执令。对此,商务部作出回应。

  何亚东表示,今年5月,在同方威视案中,中方首次发布禁执令。近期,欧方又在京东案中肆意向中国境内相关银行机构不合理索要广泛的、与调查无关的大量中国境内信息。对此,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认定欧方在对京东的FSR调查中,对有关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该措施。

  何亚东表示,中方一贯反对欧方滥用《外国补贴条例》(FSR)等单边工具打压中国企业。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迅速纠正在FSR调查中的错误做法,通过政府间对话加强沟通。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动向,并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您可能对其他新闻感兴趣
Copyright © 2021-2024 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3007717号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